七出
“七出”一词,是古代丈夫对于妻子所制定的七个条件,只要妻子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夫家或是丈夫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而休妻。而其七个条件为: 1.不顺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2.无子 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其理由是“绝世”。由于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就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但是,无子而休妻是在妻子五十岁(过了生育期)以后才有效。 3.淫 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4.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为妻纲”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而许多看法中,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妒有害于家族的延续。 5.有恶疾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社会里,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6.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 7.窃盜 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整体来说,七出的制定,一方面代表著防止一段婚姻的任意结束,另一方面则是以夫家及丈夫的利益为出发点。只要妻子的身体情況、行为无法符合其夫家的利益,夫家或是丈夫便可以休妻。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七出的制度卻也低度地保障妻子不会因为夫家或丈夫个人喜好厌恶而被任意离弃。在一些案例中,妻子被丈夫凌虐,卻苦无要求离婚的手段,同情妻子的官员,便会以七出的条件要求双方离婚,使妻子脫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