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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小伊伊 百科词典 2022-10-03 16:06:54
【资讯百科在线助读】     新华网北京(2010)3月18日电(记者 樊曦) 【原题】国资委:78户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央企拿地问题,国务院国资委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根据国资委在发布会上公布的材料显示,目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户,此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     按照国资委要求,这78户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不过,国资委并没有透露具体的退出安排和时间表。     “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说。     他表示,作为控股或参股的股东,要带头贯彻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     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据初步统计,2009年,16家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     2008年,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仅占到15%,利润只占7%。     国资委指出,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据了解,国资委确定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6家央企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不务正业”的央企应该坚决退出房地产领域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樊曦)自去年以来,央企“地王”屡屡出现,引发广泛质疑。18日,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这是对民意的认真回应,更是央企发展回归本业的必然要求。     央企被誉为“共和国长子”,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按照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要求以及国资委的部署,央企已明确主要集中在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通过做强做大主业发挥应有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事实表明,央企大量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已到了非引起重视不可的程度。根据国资委的数据统计,目前127家中央企业中,涉足房地产行业的竟达94家,比例超过七成。其中,除16家主业中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其余78家均属于“不务正业”。     在市场经济中,资本趋利性本无可厚非,同时,央企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也有着种种“合理”的说辞。但是更应该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央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集中与施展的舞台,应该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绝非一味创富和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在当前高歌猛进、价格快速飙升的房地产市场上,央企大肆“攻城掠地”已成为房价高涨的重要推手。     在有利可图的时候实施退出,貌似委屈,实则公平。央企背靠国家信用,具有一般企业无法享受的政策和信贷资源,这决定了在同等竞争的条件下,央企比民企更有先天优势和资金底气。这本身有违市场平等竞争的精神。同时,不计成本的投资终将隐患重重,一旦市场出现变化,损失依然要靠国家埋单。     让“不务正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表明了国资委的积极态度和决心,市场和百姓更期待实实在在的效果。     可以肯定的是,非主业央企从房地产领域的退出绝非国资委“一要求就灵”,它必然将面对许多现实的阻碍和难题,包括:如何厘清央企承担社会责任与正常生产经营的界线,如何对央企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干预,对违规央企应该给出什么样的惩戒措施等等,都需要扎扎实实的工作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因此,人们在为“决心退出”叫好的同时,更关注“能否退出”和“如何退出”。相关资讯:

78央企退出房地产 国资委给出15日大限

 “央企”近日再度频频成为“地王”,国务院国资委18日发布的“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的消息更是引发业内一些人的期待:央企退出后,“地王”是否会减少,地价是否会平稳? 中评社北京3月23日电/国资委3月19日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对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部署。   国资委网站消息,李荣融指出,中央企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发挥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要毫不动摇地承担起国有经济骨干和中坚的历史使命,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宏观调控的政策,坚持突出主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增强活力,努力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中央企业不仅要履行好经济责任,还要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自觉执行好国家经济政策。   李荣融还指出,中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吃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高度关注民生和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复杂性,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把防范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成本控制,密切关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针对各种关于央企退出房地产的质疑,国资委终于给出了“退出时间表”。    3月22日,国资委网站公告,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这一纸禁令引发业界思考。其问题的关键在于,上述央企将如何在15天之内制订退出方案?退出方案具体如何操作? 

·15日内拿出退出方案 

  针对社会舆论关于央企退出房地产的时间问题,国资委明确规定,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3月22日,国资委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上述消息。    3月19日,国资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会上针对央企地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为下一步退出给出了时间表。    与会央企负责人在听取李荣融的发言后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国资委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制订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并上报给国资委审批。    “由于目前只宣布了退出的时间安排,所以具体如何退出的方案并没有进行讨论。接下来国资委将加强与下属央企的沟通,并监督其执行情况,争取尽快拿出各方面都满意的退出方案。”国资委一位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国资委初步统计,央企正在开发或即将开发商品房的子公司数量并不多。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重组,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在上述373户企业中,包括16户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下属子公司。另外78户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其下属涉足房地产的子公司则不足373户。按照退出计划,涉及到的央企子公司大概200户左右,数量并不大。 

·上市公司退出或较复杂

    “关于央企退出房地产如何操作,其难点在于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资产而言还是很简单。”3月22日,一位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国资委相关人士也表示,“对于已经通过竞标获得的土地,央企可以按照原计划开发。但是,后续不得再参与公开竞标拿地。”    上述权威人士称,央企退出房地产将大体按照“两种思路”进行。    一方面是非上市公司,只要把存量土地开发完之后不再拿地,这就意味退出房地产。“比如某央企的下属子公司参与了房地产经营,当项目开发完之后,只要登出这家子公司,则表明该央企不再涉足商品房业务。”上述权威人士说。    同时,该人士指出,登出这家子公司的前提在于,其项目管理已经顺利移交给其他物业公司。    另一方面是上市公司的退出方案。由于上市公司涉及多家股东与投资者,其房地产资产剥离受到多方面条件限制,所以其退出方案相对比较复杂。比如,第一家宣布退出房地产业务的中远集团。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3月19日表示,中远集团下属的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将在半年内,退出间接持有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彻底退出房地产。    交银国际分析员何志忠指出,“我们相信其(中远集团)所持股权(转让)将会引起中国人寿和其他公司购入的兴趣,公司将于周一公布2009年全年业绩,并于周二(3月23日)早上召开会议,管理层有机会对近期高价投地和股权传闻作出响应。”    一旦中国人寿认购中远集团转让的上述10.08%股权,那么,还是属于央企资本之间的挪移,这是否仍然违背了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初衷?    事实上,上述“股权退出”未消除市场对于远洋地产央企身份的质疑:原因在于目前远洋地产的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虽然不属国资委管辖,但其作为金融类企业仍然直接参与了房地产开发。这是否涉及另一个问题,即金融资本是否也要接受国资监管,从而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经营?    记者试图通过中国人寿A股上市公司求证,截至发稿未得到正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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