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有哪些“常见的六种地质灾害”

发布:王小贱 时间:2022-10-24 15:46:30

地质灾害有哪些(常见的六种地质灾害)

六种地质灾害

1、崩塌:崩塌是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斜、翻滚的地质现象。临灾前兆特征表现为掉块、小崩塌经常出现;新增裂缝;动植物异常。

2、滑坡: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临灾前兆特征表现为前缘出现隆起和放射状裂缝;后缘裂缝加宽,产生新裂缝;中部裂缝加宽,产生新裂缝,出现错落台阶,有小坍滑现象;后缘出现斜向裂缝。

3、泥石流: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地质现象。它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携带大量泥沙、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运动过程介于山崩、滑坡和洪水之间,是各种自然因素(地质、地貌、水文、气象等)或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临灾前兆特征表现为松散物质丰富;沟谷两侧滑坡、坍滑强烈。

4、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由于其发育的地质条件和作用因素不同,地面塌陷分为岩溶性塌陷和非岩溶性塌陷。

5、地裂缝:地裂缝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裂缝的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形成一种地质灾害。

6、地面沉降:地面沉降是指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地面垂直下降的现象。人为因素主要指开釆地下水、油气资源以及局部性荷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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