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细则全文解释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步入老年时,为了有效定纷止争,防范于未然,您可能需要立一份遗嘱,明确去世后的财产归属,从而根据遗愿定向传承,此时,您可能需要办理遗嘱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