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宣判国际贿赂案:中铁隧道局高管奚正兵被判刑五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公开宣判了一起国际贿赂案件,涉及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的高管奚正兵以及项目管理部的副部长周仲贺。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下面将对宣判结果进行详细介绍。
根据法院通报,被告人奚正兵因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综合考虑,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而被告人周仲贺则因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自2017年至2019年,奚正兵担任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总经理期间,与公司副总经理周仲贺合谋,三次行贿新加坡公职人员,共计22万新加坡元,旨在谋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此外,奚正兵还涉及2003年至2009年期间,在中国国内利用其不同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和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2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奚正兵和周仲贺的行为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而奚正兵的行为还构成受贿罪,其犯罪行为数额较大。然而,考虑到两被告人在被追诉前均自首,并退缴了全部受贿所得,法庭最终对他们的判决采取了从宽处罚的立场。
这起国际贿赂案在法庭审理中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等20余人前来旁听宣判。此案的判决结果再次强调了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的决心,也提醒了企业和个人在国际交往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