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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回应李四强抢劫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指令潮州法院进行再审

社会热点 2024-01-30 10:14:52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月29日的消息,该院对申诉人李奎星就原审被告人李四强犯抢劫罪的申诉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并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条件。因此,广东高院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此案的背景可追溯至2005年,当时智力残疾的安徽利辛人李四强失联。直到2007年,南京建邺警方在进行流动人口普查时,发现了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强。因身上携带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李四强被抓捕,后被广东汕头龙湖区法院认定在汕头犯下抢劫罪,最终入狱服刑。

然而,监狱的管教在李四强服刑期间发现“刘西文”实际为李四强。法院调查后裁定,李四强冒用“刘西文”身份参与了汕头抢劫案。判决中的“刘西文”也被更正为“李四强”,但李四强仍在狱中服刑。2016年,李四强刑满释放,但由于病重于两个月后去世。

在李四强的家人获知他的经历后,认为抢劫案发时间段内,李四强在安徽利辛的村子里,不在广东汕头。因此,家人决定帮他提出申诉。李四强的弟弟李奎星成为申诉人,寻求对兄长案件的再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回应称,已受理申诉人李奎星关于其弟李四强犯抢劫罪的申诉案,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因此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这一回应使得该案重新受到法律审视,再审的结果将为整个案件画上一个全新的句号。这也彰显了法律体系对于公正裁判的追求,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关注和尊重法律程序,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公正的法律环境中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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