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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坟前杀姐嫌犯落网(父亲坟前杀姐嫌犯)

米酒妈妈 综合资讯 2022-10-25 01:56:58

我们常常听到的都是兄弟姐妹互相帮助,相亲相爱的场面,在生活中也常常能够见到,但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却匪夷所思,河南伊川县高山镇坡头村村民尚战芳和亲人前往父亲坟头扫墓。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他用锄头锄向正在父亲坟前磕头的姐姐,并导致其姐死亡,是不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下面就跟随见闻坊吾尊号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父亲坟前杀姐嫌犯落网,男子在父亲坟前杀死亲姐后潜逃,父亲坟前杀姐具体案件详情细节披露。

父亲坟前杀姐嫌犯落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高山镇坡头村11月15日发生的“杀姐后潜逃”案件,有了新进展。

11月16日晚,澎湃新闻从洛阳市伊川县高山派出所获悉,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尚战芳已于当日傍晚左右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详细情况以官方发布的通报为准。

11月15日,伊川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报:15日16时许,伊川县高山镇坡头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尚战芳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犯罪嫌疑人尚战芳,男,汉族,41岁,家住河南省伊川县高山镇坡头村五组,身高1.70米左右,体型中等,逃跑时穿褐色上衣、黑色裤子。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对于提供重要线索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为当事人严格保密。

据上游新闻稍早前报道,坡头村村干部介绍,事发时,尚战芳和亲人前往父亲坟头扫墓。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他用锄头锄向正在父亲坟前磕头的姐姐,并导致其姐死亡。尚战芳此前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服刑10余年,才出狱没多久。“他有暴力倾向,平常无法与人正常沟通交流,民警和村干部目前正在搜山。”

出狱后报复犯罪吗

构成犯罪的就会犯罪,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案例

8月1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经过30小时连续奋战,侦破了8月9日发生在龙凤区、红岗区的造成四人死亡的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孟庆海被抓获。据悉,孟庆海20年来5次结婚,先后6次被判刑,本次作案系报复前任女友及妻子。

男子杀红眼连砍四人

8月9日23时26分,大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大庆市龙凤区龙华新村暂住居民65岁的大娘王某被杀死在家中。

接到报警后,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龙凤公安分局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走访等工作。次日凌晨1时09分,大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吴某报警:红岗区杏树岗镇康家屯发生砍人事件,多人受伤。接报后,红岗分局民警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派警力迅速赶往案发现场。经初步侦查确认,两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犯罪嫌疑人孟庆海已经潜逃,案件共造成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大庆市公安局、红岗公安分局、龙凤公安分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立即出击,200余名民警全力投入抓捕工作中。经过30小时的连续奋战,于8月11日7时20分在红岗区杏树岗镇康家屯东侧的玉米地内将犯罪嫌疑人孟庆海抓获。

数年间结过5次婚被判刑6次

经查,犯罪嫌疑人孟庆海(男,45岁,肇东市先进乡前锋村人),案前在大庆市已暂住20余年,先后因涉嫌盗窃原油、伤害他人被判刑6次。今年7月1日出狱后,找到判刑前与其同居的女友于某,要求继续共同生活,但遭到于某的拒绝及于某母亲王某(第一起案件受害人)的反对。为此,孟庆海怀恨在心。8月9日23时许,孟庆海持刀进入位于龙凤区龙华新村的王某家中,与王某发生口角,并将王某杀害。

作案后,孟庆海又返回其居住的红岗区杏树岗镇康家屯,欲寻找自己第一任妻子王某的现丈夫高某进行报复,由于高某不在家,孟庆海在寻找高某的过程中,闯入高某的姐夫史某家,将在场的高某的哥哥、姐夫当场杀死,将高某的母亲李某扎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犯罪嫌疑人孟庆海潜逃。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孟庆海虽然只有45岁,但已被判刑6次。日常生活中,好逸恶劳,嗜赌如命,每次犯罪被处罚后,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强化犯罪心理,一错再错。此外,孟庆海20年来先后有5次婚姻,但每段婚恋均不长久,又不能正确对待婚恋矛盾,直至酿成悲剧,值得人们深刻反思。

罪犯出狱后还要缴纳罚金吗?

出狱后还需要缴纳罚金,在刑事处罚中,罚金属于附加刑,是必须执行的。没有缴纳的,司法机关随时可以强制执行。

《刑法》对罚金的强制执行方式: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获得法院减轻处罚:

1、应当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除非法院免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罚金的判罚,不然的话,不管到了什么时候罪犯都得交纳罚金。如果前期罪犯一直都没有缴纳罚金,那么等到后面服刑的时候,几乎就没有任何可以减刑的机会了。当初没有执行能力的,等到有执行能力以后法院也会追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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