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南至天津西高铁列车纠纷案:警方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
2023年9月14日,一起发生在太原南站开往天津西站的G2610次列车上的旅客纠纷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经过天津铁路警方的依法调查,案件经过详细核实,最终得出结论并做出相应处理。
案发当日,旅客田某某(女)、张某某(男)夫妇和他们的女儿一行三人,持有G2610次列车的二等座票,从太原南站上车。然而,在列车上,一名旅客聂某某(女)也持有同日同次列车的二等座票,但发现她的座位上有一名男性旅客,即张某某。经过简短的沟通,张某某立即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没有提出要求更换座位,也没有霸占座位。
然而,后来在列车上,聂某某认为座位后面的旅客田某某大声说话,妨碍了她的休息。于是,她站起身来,转身与田某某发生了口角,并相互指责。在争吵过程中,田某某用手拍打了聂某某的右胳膊,随后,聂某某用手机拍摄了田某某,但手机被田某某打落。最终,双方发生了争执和肢体冲突,持续了2分52秒。
警方及列车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制止了争执并进行了初步调查。在伤情鉴定和就医检查后,聂某某和田某某都没有构成轻微伤。
根据警方的调查,田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田某某被处以七日拘留并罚款200元。张某某在劝阻过程中有帮助田某某殴打他人的行为,与田某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情节较轻,到案后能够如实陈述,被处以500元罚款。至于聂某某,由于其殴打行为是在受到田某某殴打后实施的,情节特别轻微,因此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