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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县看守所民警涉贿受刑,一审判刑三年二个月

社会热点 2024-02-06 13:54:46

湖北阳新县看守所民警金道铜因受贿罪和诈骗罪,最近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根据阳新县法院公布的判决书,金道铜涉嫌以经济困难、急需用钱等为由,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索贿10.1万元,并编造了谎言,以轻刑为由诈骗在押人员2.3万元。

判决书显示,金道铜原为湖北阳新县看守所民警,但由于吸食毒品等问题,他于2022年11月6日被拘留。随后,金道铜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11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金道铜滥用职权,以不同名义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索取了总计10.1万元人民币。其中,他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向程某1索要5.5万元,并编造谎言以获取2万元的贿款。同样,他还向唐某索要3.9万元,以及向潘某索要0.7万元。

另外,金道铜还被指控存在诈骗行为。2022年6月,他与在押人员汤某聊天,谎称可以通过关系为汤某争取较轻的刑罚,并要求汤某支付2万元,后来增加到3万元,作为所谓的辛苦费。这一行为导致汤某的朋友马某支付了2.3万元给金道铜。

根据一审判决,阳新县法院判处金道铜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要求追缴他非法获得的10.1万元,并责令他退还被害人汤某2.3万元。

这一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受贿和诈骗等问题的关注,同时也强调了法律对于这类行为的严肃态度和打击力度。法院的判决显示,无论职位如何高升,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案也提醒了公职人员和社会大众,应当坚守法律底线,秉持诚信原则,避免涉及不正当活动,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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